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12,公告主要内容为:吕梁山西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2021年度地下水监测站建设项目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吕梁-文水县,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拟在大同、朔州、忻州和临汾市建设专用监测站110处,配备110套水位水温一体化自动监测设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1年5月10日组织专家对该需求进行了论证,并针对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2021年度)地下水监测站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2100万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支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六、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1-403385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0351-4605078附件:需求论证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
山西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2021年度)地下水监测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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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
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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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2021年度拟建设110处地下水监测站。对监测站密度较小的朔州市怀仁、山阴、应县超采区和忻州市原平、忻府区等5个地下水超采区建设地下水专用自动监测站,使超采区监测站密度达到规范要求;对大同、忻定和临汾盆地原有借用生产井进行专用监测站替换建设;对神头和霍泉2个泉域建设专用自动监测站,填补监测空白,对龙子祠和古堆泉域径流区补充建设专用自动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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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2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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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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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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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支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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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杜保存 |
正高 |
山西水利建设开发咨询有限公司 |
13834659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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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保俊 |
正高 |
山西省水利发展中心 |
13803415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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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建 |
正高 |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13934244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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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经2021年5月10日专家论证研究,山西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2021年度)地下水监测站建设项目,经专家组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合理明确。本项目采购需求合理,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 |
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