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城区照明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罗庄区城区照明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罗庄区城区照明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500万元,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2725925.82元;二标段:2195019.90元。
2、标段划分:一标段:罗七路、罗八路、永盛路及湖北路路灯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永盛路、湖东路及祝丘路路灯改造提升工程和清河南路景观树亮化改造工程。
3、建设规模及内容:罗庄街道辖区内更换部分路灯杆和路灯及敷设电缆线、清河南路景观树亮化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4、施工地点:罗庄区中心城区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记录。
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2年03月16日至2022年03月20日(上午8:30-下午17:30),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资格预审文件领取下载。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预审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件15020960361@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需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日期:2022年03月28日上午09:30时;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子受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采用现金、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缴纳,均需符合《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8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临公管办〔2021]5号)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5万元;二标段:4万元。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3月29日至2022年04月02日(上午8:30-下午17:30),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04月18日14:30时前,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临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2.开标日期:2022年04月18日14:3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临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沂市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罗庄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临沂市罗庄区绣花城路中段
代理机构:山东建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工
联系电话:15020960361
日 期: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