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水流域治理EPC工程(二期),位于微山县建成区老旧合流小区内,数量为136个合流制小区。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预审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 联合体牵头人是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