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标段名称)
补遗文件1
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文件1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GB1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在有效期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同样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更改为:“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GB1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在有效期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同样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3.1.2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投资额不小于 2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若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业绩资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为:“近年(2019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投资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资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更正为:“1.3.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及标准的要求、本项目使用材料、设备应满足有关规范及燃气公司规定,项目须经燃气主管部门及燃气公司验收合格。”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4低于成本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低于成本报价按以下顺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比例≤2.00%为无效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如: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为1.00%,1.90%,2.00%.....的作废标处理);2. 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计算方法为:1-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例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为13%,则相应投标报价为 1-13%=87%),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等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上述第1款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85%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例如: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85%为 80%,若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为22%、21%,即其投标报价为78%、79%,低于80%,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比例超过 15%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不含上述第 1、2 款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8%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作废标处理。(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为 16%,即其投标报价为 84%,低于85%;且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8%为87%,则该投标报价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
上述三步报价评审计算过程中的比例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二)勘察设计费低于成本报价按以下顺序进行:
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50%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且低于其他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8%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报价做无效报价废标处理。”
更正为:“(一)建筑安装工程费低于成本报价按以下顺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比例≤2.00%为无效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如: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为1.00%,1.90%,2.00%.....的作废标处理);2. 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计算方法为:1-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例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为13%,则相应投标报价为 1-13%=87%),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等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上述第1款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85%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例如: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85%为 80%,若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为22%、21%,即其投标报价为78%、79%,低于80%,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比例超过 15%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不含上述第 1、2 款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5%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作废标处理。(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为 16%,即其投标报价为 84%,低于85%;且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5%为87%,则该投标报价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
上述三步报价评审计算过程中的比例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二)勘察设计费低于成本报价按以下顺序进行:
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50%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且低于其他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5%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报价做无效报价废标处理。”
五、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更正内容以此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六、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14.1.2勘察、设计费本合同勘察费、设计费为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工程勘察费为投标文件所载明总价万元。该费用为承包人根据项目建设管理人和使用者要求,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勘察的所有费用。
设计费为投标文件所载明总价万元。该费用为承包人根据项目建设管理人和使用者要求,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设计的所有费用。 ”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0%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订后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累计产值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费的50%时,扣回预付款的50%;累计产值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费的80%时,扣回剩余全部预付款。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2)勘察、设计费支付:施工图审查完成支付勘察设计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的20%。
更正为:“14.1.2勘察、设计费
1、勘察暂估费:元(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
(1)勘察费收费标准:勘察计费基数: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审计金额为准。勘察费按照2002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 按照收费标准下浮%作为结算综合价格。
以上设计费收费,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服务发票。
1、设计暂估费:元(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
(1)设计费收费标准:设计计费基数: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审计金额为准。设计费按照2002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 按照收费标准下浮%作为结算综合价格。
以上设计费收费,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服务发票。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0%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订后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累计产值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费的50%时,扣回预付款的50%;累计产值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费的80%时,扣回剩余全部预付款。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2)勘察、设计费支付: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勘察、设计单位)预付暂定金额的20%,施工图审查完成取得报告后支付到暂定勘察设计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后支付剩余勘察设计费。”
七、以此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