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路挡土墙修复工程(二期)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澄 清
一、澄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监理员(2名):具备监理员资格,或取得四川省监理协会《监理人员培训证》。监理员(2名):具备监理员资格证书,或取得四川省监理协会《监理人员培训证》”修改为“监理员(2名):具备监理员资格,或取得四川省监理协会《监理人员培训证》”。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投标报价“固定总价报价:本标段监理招标控制价为885000元”修改为“固定总价报价:本标段监理招标控制价为796938.00元”。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850元”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969.00元”。
4.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二、问题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第13页3.2.3投标报价:固定总价报价:本标段监理招标控制价为88500元。本项目工程估算投资为:9963万元,因此请招标人核实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是否为88500元?
答复:以本次澄清的监理招标控制价为准。
问题2:本项目工程估算投资为9963万元,但招标控制价仅为8.85万元,招标控制价是否有误?
答复:以本次澄清的监理招标控制价为准。
问题3:招标文件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里工程费用为7777万元,那么在3.2.3投标报价控制价为88500元,是否是正确的控制价?
答复:以本次澄清的监理招标控制价为准。
招标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