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三期,招标人为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涉及马头镇污水管网工程、乡镇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及农村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等。
2.2建设地点:郯城县驻地。
2.3招标范围: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站建设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3383.09万元。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4.2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30分。
5.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郯城县师郯路东首
邮编:276100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5064981666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京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郯东路56-9号
邮编:2761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365392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