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城市绿化提升及口袋公园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高新区城市绿化提升及口袋公园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EPC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位于临沂高新区,涉及景观小品、铺装、绿化等,设置休闲建设设施等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期EPC项目,拟建设11处口袋公园,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项目投资约2500万元。
2.本次招标范围:根据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临沂高新区城市绿化提升及口袋公园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移交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工程采购: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供货和安装;
工程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3.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高新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期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可暂按上述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后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要求合格。
材料、设备质量: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应具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人员、业绩、设计和施工能力。且应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项目人员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2: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件zhongchengxin@163.com并及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0539-7163606、7111130。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7日上午9:00时,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2、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潜在投标申请人须申请人须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资格预审会议时务必使用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3日下午17:3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登陆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23年3月14日上午10:00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时,过时作废(北京时间)。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2.开标日期: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
投标人可以采用现金、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缴纳,均需符合《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8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临公管办〔2021]5号)的相关规定。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时,过时不予受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3、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需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
地 址:临沂高新区龙湖路39号
联系人:马科长
电 话:0539-795850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9)7163606、7111130
日期: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