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1,公告主要内容为:长治山西省201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土地治理项目电力部分采购废标,所属区域:山西-长治-平顺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编号:JLZ201504001,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就山西省201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土地治理项目电力部分采购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 :JLZ201504001
二、项目名称 :山西省201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土地治理项目电力部分采购
三、采购内容 :电力部分采购
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变压器 |
250KVA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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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 |
160KVA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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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 |
125KVA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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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路 |
LGJ-35mm2 |
米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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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线路 |
铝线GJ35mm2 |
米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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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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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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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包括 : 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2、交货时间 : 合同生效后30天内
3、交货地点 : 平顺县北耽车乡王曲村、湾里村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 (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
注 : 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
1、发售时间 : 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7日
08 : 30-11 : 30,15 : 00-17 : 30(公休日除外)
2、地 点 : 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地 址 : 长治市高新区钜星锻压南楼二楼
4、谈判文件售价 : ¥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
1、2015年4月21日上午15: 00(北京时间)
2、地 点 : 平顺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八、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平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 : 平顺县城
联 系 人 : 白先生
电 话 : 13935581954
代 理 机 构 : 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长治市高新区钜星锻压南楼二楼
联 系 人 : 张女士
电 话 : 18635539689
邮 编 : 046000
E--mail : sxjlz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