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截止日期:2015-6-8,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铁岭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所属区域:辽宁-铁岭-清河区,所属行业分类:水库,招标代理: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新区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招标公告
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2.招标单位: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 3.建设地点: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境内 4.工程规模:输水工程的规模为30.8万吨/天 5.资金来源:省重大水利设施专项基金 6.招标范围: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施工,包括取水头部改造工程、取水头部用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照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视频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闸门及埋件设备采购及安装、启闭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他设备采购及安装、水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采水、配水单元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预处理单元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监测单元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控制单元、通讯单元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监控中心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及相关临时工程。 7.计划工期:2015年6月15日至2016年10月31日 8.质量标准:优良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3.投标人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管理,未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或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 7.投标人拟投入的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齐全且为水利部门颁发;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 1.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4月29日9时起至2015年5月8日16时止 2.报名地点: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28室 3.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报告(BBB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和注册证(水利)、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注明投标项目和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投标人企业法人诚信声明原件(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样例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下载)和投标人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原件于2015年5月9日至2015年5月13日每日9时至16时在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28室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图纸)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8日9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新区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6月8日9时整 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新区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 地 址:铁岭市清河区清河路24号 联系人:张世明 赵德义 电 话:024-72187008 024-72187009 传 真:024-72187050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1号楼 联系人:周博 郭建华 电 话:024-23877060 024-23872861 传 真:024-23874755
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