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1-2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丹东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保林桥改建工程项目,所属区域:辽宁-丹东-凤城,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5050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保林桥改建工程项目已经凤发改发[2015]1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5]08087号)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大桥1座,全长613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3投标保证金:壹拾贰万元(¥12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8)税务登记证;(9)2015年企业规费计取标准;(10)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1)2014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1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1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4)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叁份)在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凤城市凤山路76号)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凤城市凤山路7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计划工期 开工时间:2016年04月01日竣工时间: 2016年09月30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丹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 邮编: 118115 联系人: 程先生 电 话: 13841570511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荣泰综合办公楼五楼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夏先生 电话: 15942568777 传真: 0415-7108188 电子邮件: ddkl0415@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丹东市分行东港支行营业部 帐号:502701040020741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