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2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淮安市区备用水源工程PPP项目预公示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JSZC-JC2016-01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淮安市区备用水源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评审小组:严树古、薛乐飞、周连勇、陆岗、程红艳、张宪法、靳德勤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专家、法律专家等相关及评审小组组成的工作组 淮安市区备用水源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16年9月7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并于2016年9月23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采购评审。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江苏金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联合体、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了响应文件,评审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本项目采购人推荐了3名中标候选人,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是江苏金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联合体、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2016年9月23日,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小组成员:淮安市住建局刘白、王向东、杨春燕,淮安市财政局张一群,淮安市市政公用局夏勇虎、陈洪涛,江苏水务投资公司孙瑞林 ,江苏知缘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东升 )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了采购确认谈判。现将本次采购确认谈判结果以备忘录的形式列示如下,作为确定本项目预中标人及签署本项目各类项目协议的原则性基础和履行项目协议的依据。
一)、关于项目合同中可变细节议定事项 承诺函: 1、遵循项目实施机构关于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的行业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包括计量、调差、材料及品牌选用等),将报项目实施机构备案,同意后执行; 3、项目实施中将保证工期、质量及运营目标的完成,项目所需资金将按时就位; 4、我方会全力协助地方政府办理省政府对地方PPP项目的补助申请,并保证补助资金得到合理运用; 5、在同等条件下,我方承诺优先使用PPP项目基金贷款(基金利率上浮不超过10%); 6、补充第1条款,遵循项目实施机构为实施本项目所制定的管理办法。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附件1:淮安市区备用水源工程PPP投资合作协议(备忘录)》、《附件2:淮安市区备用水源工程PPP项目协议书》完全响应,不得调整。
二)、确认谈判结果 经过充分谈判,确认谈判小组(甲方)认为江苏金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联合体(乙方)对项目方案、采购文件解读较为全面,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均有设想和准备,对采购文件积极响应,双方已就本次谈判达成一致,甲方认为乙方符合项目合作条件,确认乙方为淮安市区备用水源工程PPP项目的预中标社会资本。 三)、未尽事宜 无。
确定的预中标社会资本合作方:江苏金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联合体 法定代表人:缪长胜 (1)直接工程费用审计预算价下浮率: 1.2 %。 (2)项目资本金投资回报率: 6.9 %。 (3)项目贷款利率: 5.39 %。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五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满之日前,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2016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