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金沙县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5,公告主要内容为:贵州毕节金沙县源村镇石板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所属区域:贵州-毕节-金沙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金沙县教育局,中标商:贵州富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金沙县源村镇石板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金沙县源村镇石板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
招标人 |
金沙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7年4月1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富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2274619.08元 |
|
项目经理:姚靓 |
|
工期:240日历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金沙县宏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2266462.28 |
|
项目经理:蒋锋 |
|
工期:240日历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2268834.7 |
|
项目经理:赵兴智 |
|
工期:240日历天 |
|
公示期 |
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9日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