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0,公告主要内容为:黔南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产业与城镇化发展展示中心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所属区域:贵州-黔南-贵定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产业与城镇化发展展示中心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人:贵定县城乡建设和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04-18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奥林华天展览展示(天津)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8200000.00
质量标准:达标
工 期(日历天):360
项目经理:苏国祥
最终得分:76.05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合天国际会展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8278000.00
质量标准:达标
工 期(日历天):360
项目经理:张文贵
最终得分:64.06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津渤海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8110000.00
质量标准:达标
工 期(日历天):360
项目经理:何勇
最终得分:57.74
公示期:2017年 4月19日至2017年4月 21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