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春莲花山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03,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泉眼小区一期工程桩基础工程预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桩基,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莲花山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泉眼小区一期工程)
桩基础工程预中标结果公告
我公司代理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泉眼小区一期工程)桩基础工程”招标工作。该项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17年5月2日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7评标室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单位如下:
一、 推荐中标单位
1.1项目名称: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泉眼小区一期工程)桩基础工程监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吉林省广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岳红
中标金额:7.57万元
监理服务期:2017年5月6日至工程施工全部验收合格完成结束
1.2项目名称: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泉眼小区一期工程)桩基础工程施工
第一中标候选人: 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立夫
中标金额:458.8808万元
中标工期:2017年5月6日—2017年5月20日,总工期15日历天
二、评定预中标结果的日期:2017年5月2日
三、招标人:长春莲花山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苑高峰
联系电话:13596005066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联系人:鲁永生
联系电话:0431-88018059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5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