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租赁鞍山胜利宾馆网点装修项目
所属区域: | 辽宁-鞍山 | 中标商: | |
加入时间: | 2017.5.11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之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11,截止日期:2017-05-12,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鞍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租赁鞍山胜利宾馆网点装修项目,所属区域:辽宁-鞍山,所属行业分类:租赁,招标代理: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之,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本600.00元,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房间,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之委托,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租赁鞍山胜利宾馆网点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租赁鞍山胜利宾馆网点装修项目
2、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3、建设地点:鞍山胜利宾馆
4、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5、工程内容:鞍山胜利宾馆东侧地下1层至地上三层网点装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工期:合同签订后80日内完成(具体开工、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9、投资总额:人民币肆佰零玖万叁仟捌佰零陆元陆角肆分元整(4093806.64元)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
1、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建筑师。要求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商登记备案证和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叁级以上含三级)。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2日至2017年05月18日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
2、报名要求:投标人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自行报名。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05月12日至2017年05月18日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本60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2日下午13:30时
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房间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联系人:王恩涛
电话:15242202288
招标代理: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兴工分行
帐号:7222710182800004114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1-2611
电话:18640361651
联系人:席爽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11日
关键字:租赁,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