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缙云县新建镇新溪路改造提升工程(Ⅰ标段)-预中标公示
所属区域: | 浙江-丽水-缙云县 | 中标商: | |
加入时间: | 2017.06.02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3,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丽水缙云县新建镇新溪路改造提升工程(Ⅰ标段)-预中标公示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丽水-缙云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名称:缙云县新建镇新溪路改造提升工程(Ⅰ标段)
招标序号:缙招标SZ-SG2017-06
招标单位: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0578-3019189
中标候选人:缙云县群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麻森松 注册号:浙江233080833355
中标价:捌佰陆拾肆万陆仟叁佰柒拾肆元整(¥8646374.00元)
公示时间: 2017年6月3日至 2017年6月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3142852 。
公示单位: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日 2017 年6月2日
关键字:工程,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