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云和县崇头镇林山村林岱背垦造耕地项目工程预中标公示
所属区域: | 浙江-丽水-云和县 | 中标商: | |
加入时间: | 2017.06.09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9,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丽水云和县崇头镇林山村林岱背垦造耕地项目工程预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丽水-云和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工程名称:云和县崇头镇林山村林岱背垦造耕地项目工程 招标序号:YZT-17GD-007号
招标单位: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13957061818
中标候选人:云和县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毛应有 证书号码:浙233070825445
预中标价(或监理费):大写:每亩单价贰万肆仟叁佰零伍元整 (¥:24305.00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公示时间: 2017 年 6 月 9 日至2017 年6 月 13 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5113718。
公示单位(盖章): 备案部门(盖章):
2017年6 月9 日 2017年 6 月9 日
关键字:工程,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