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9,公告主要内容为:雅安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磋商结果公告,所属区域:四川-雅安-宝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商: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15.8万元,招标编号:5118272017000055,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8272017000055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 | ||
公告类型 | 结果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9-28 14:30 | ||
采购人 | 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
更正公告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采购结果总金额 | 详见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报价 | ||
定标日期 | 2017-09-27 | ||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报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 15.8万元;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兴茂街16号; 标的: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服务机构一名; 服务要求: 1.成交人须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进行项目实施。 2.成交人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当格式规范、内容齐全、结论明确,并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禁止伪造检验报告、出具虚假数据和结果。 3.参与抽样检验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4.成交人必须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组织现场抽样和检验,按时出具和送达检验报告,同时按要求完成相应后续(分析报告、报表等)工作。 5.成交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退回相关抽查检验样品。 | ||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磋商小组组长:朱志军,磋商成员:李先秀、吕启良(业主代表)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 雅安市宝兴县穆坪镇两河口路益民街2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835-6822082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传 真:028-87793161 邮政编码:61007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标书售卖电话及联系人:028-87797107转883 (罗小姐) 质疑、投诉处理联系人:028-87797107转882/725(刘女士/王先生) 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联系人:028-87797107转893(财务部) 项目具体事项电话及联系人:028-87797107转645(文先生) | ||
候选人公告连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jzxcscg/402886875b849aaf015cb017c0441c0c.html | ||
评审情况 | 评况附件+采购文件.zip | ||
备注 | 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35-6822782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11月30日前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