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岐山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29,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宝鸡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陕西-宝鸡-岐山县,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岐山县人民法院,中标商:西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2017-HCZB-22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岐山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于2018年3月7日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三次),并于2018年3月28日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8年3月28日的“定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7-HCZB-226 三、采购人名称:岐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东路 联系方式:0917-85669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渭北路 联系方式:0917-8564994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完成岐山县人民法院库藏档案档案扫描、建立案卷级目录(包含案卷封面目录库和案卷卷内目录),并将数字化成果挂接到交大慧谷研发的省法院档案管理系统中;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质量、安全要求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总量约为570万页(数量暂定,结算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按中标固定单价结算),交付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前完成,交付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7月1日前完成 六、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西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玖仟伍佰元整(¥:1909500.00元) 3、地址: 西安市兴善寺东街7号5层105F 4、联系人: 张艳美 5、联系电话:15289379828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波、龙玲、杨普秀、李炜、闫军平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7-8564994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