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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浦县监察局数码复印机、自动装订器政府采购合同
2018-04-03 17:26:0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漳州-漳浦县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8.04.03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0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漳州漳浦县监察局数码复印机、自动装订器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漳州-漳浦县,所属行业分类:复印机,招标编号:[350623]null[TP]2018014,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漳浦县监察局数码复印机、自动装订器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623]null[TP]2018014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03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浦县监察局

乙方漳州市万众复印机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3]null[TP]2018014漳浦县监察局数码复印机、自动装订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复印机 复印机 1 48800 MX-B5621R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交货 我公司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1 1-2 其他文印设备 其他文印设备 1 43200 MX-FN10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交货 我公司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合计: 92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贰仟元整(¥9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七个工作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县府路1号

4.3交付条件:根据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货物配置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货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生效并于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终止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漳浦县监察局 乙方: 漳州市万众复印机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委大院 住所: 漳州市芗城区龙华大厦5-6号店面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蔡荣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杨冬颖
                联系方法: 18159701789                 联系方法: 0596-209205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 账号: 161020102200025073

签订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签订日期:



关键字:复印机,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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