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09,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宽带接入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接入,招标编号:[3500]FYZB[DY]2017128-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0]FYZB[DY]2017128-1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09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中医药大学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YZB[DY]2017128-1的宽带接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联通宽带接入服务 | 联通宽带接入服务 | 3 | 309600 | 中国联通300M宽带 | 合同签订后 (1 ) 天内交货 | 7×24小时响应客户故障投诉。 |
合计: | 3096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玖仟陆佰元整(¥309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服务内容 5.1.1根据甲方的通信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接入方式为光纤。用途为办公使用。 5.1.2专线接入数量1条,速率上下行恒定300M,安装地址: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机房。 5.1.3乙方向甲方提供10个固定IP地址。 5.1.4、提供网络安全问题解决方案。 5.1.5、提供到福州联通数据机房千兆光口连接。 5.1.6、服务期内提供全年7*24小时宽带链路免费维护服务。 5.1.7、提供短信网关接入服务,每月赠送不少于2900条短信。且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得中断、暂停。 5.2、质量异议期:宽带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甲方对宽带服务有异议的,乙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属于乙方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5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5.3、售后服务: 5.3.1、本合同下所购置的宽带服务期为 3 年,自宽带服务开通之日起计算。 5.3.2、在宽带服务期内,乙方须负责宽带的维护工作,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5.3.3、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2个小时作出响应,在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逾期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免费提供咨询、维护等服务。 5.4、培训服务: 5.4.1、乙方须在安装调试合格后,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免费培训,直至甲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工作。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步:初验收。宽带正常运行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宽带的上下行速率进行测试。第二步:最终验收。初验合格后,进行为期30天的宽带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需提供计量认证报告的,甲方对其在试运行中的主要指标(如性能、可靠性、稳定性等)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的,最终验收通过;不合格的,乙方需进行更换或整改,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最终验收合格。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乙双方代表必须按《设备验收单》(壹式肆联)上规定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由乙方将叁联提交给甲方存档。如发现宽带使用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2018年12月份支付合同总额1/3;乙方持合同总额1/3的含税发票,报甲方办理付款事宜。 7.2、2019年12月份支付合同总额1/3;乙方持合同总额1/3的含税发票,报甲方办理付款事宜。 7.3、2020年12月份支付合同总额1/3;乙方持合同总额1/3的含税发票,报甲方办理付款事宜。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3年。。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宽带服务交付后,甲方应在达到第6.1条最终验收条件后拾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时间。 10.2、乙方未达到第4.1条的要求,即超过供货时间而未完成规定的义务,属乙方的原因造成拖延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款为每延期6天按宽带服务总额的 0.5% 罚金,不足6天按6天计算;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0.3、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应进行修正,超过5个工作日仍无法解决的,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处以成交总金额5% 的违约金。若修正的时间超出第8条要求的参照10.2条的违约款额度对乙方进行处罚,直到宽带服务达到本合同的要求止;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0.4、甲方承诺在使用宽带业务时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切后果。 10.5、甲方承诺按本合同接入的宽带服务不转让或分割线路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提供专线服务。 10.6、若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10.6.1、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拖延,超过第4条规定的供货时间30天; 10.6.2、乙方所交宽带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从甲方第一次通知乙方起算,乙方不整改或经更换、整改仍不符合,时间超过30天; 10.7、乙方出现10.6条所述情况且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解除合同7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的款项,并向甲方偿付成交总金额30% 的违约金。 10.8、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通信费用,如甲方逾期未缴纳通信费用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按照所欠费用金额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未缴纳通信费用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为其提供通信服务;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缴拖欠通信费用及违约金的权利。 10.9、甲方或乙方均不得擅自无故终止本合同,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实,则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支付中途毁约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30% 。 10.10、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但违约方必须在72小时内及时提交相关书面报告材料通知另一方,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的10天内提供在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违约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10.11、在明确违约责任后,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违约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除应退还全部甲方已付款项及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外,还应偿付成交总金额30% 的违约金。 。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福州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澄清确认函、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14.1甲乙双方项目联系人员,负责宽带服务质量的沟通和故障的协调处理。甲乙双方联系人员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乙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姓名 殷海燕 联系电话18606065299电子邮箱18606065299@wo.cn);甲方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姓名 郑怀宇 联系电话 13905014024 电子邮箱48067679@qq.com)
14.2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通信故障,乙方应及时处理,尽快完成故障修复。由于乙方方面原因(线路、设备等故障)导致通信服务完全中断的,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修复;由于乙方方面原因(线路、设备等故障)导致通信服务质量不满足要求的,乙方须在48小时内完成修复。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的,按承诺提供服务。
14.3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合同需提前两个月向对方提出,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合同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14.4甲方对利用乙方提供的宽带服务从事的任何经营或非经营性活动承担法律责任,如因上述活动产生纠纷,完全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5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乙方: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63号联通大厦 |
单位负责人: | 李灿东 | 单位负责人: | 陈新宇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殷海燕 |
|
联系方法: | 22861016 |
联系方法: | 18606065299 |
开户银行: | 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账号: | 1402020829600000729 | 账号: | 1402023209600010927 |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