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1,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南平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苗木采购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南平-武夷山,所属行业分类:苗木,招标编号:[350782]ZXFZ[XJ]2018002-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782]ZXFZ[XJ]2018002-1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1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乙方:武夷山市林家庄农业专业合作社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82]ZXFZ[XJ]2018002-1的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苗木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苗木类 | 苗木类 | 2300 | 795800 | 地径10cm 地径8cm 地径8cm | 合同签订十日后 | 技术指导 |
合计: | 7958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795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武夷山市星村镇星村大坪洲、星村竹筏码头、云窝停车场;
4.3交付条件:由国家公园管理局及共建企业组织人员对运达指定地点的苗木进行验收。验收时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及其他要求,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苗木进行验收。对规格、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苗木将坚决退货,不予接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苗木的规格 (1)高度:为苗木种植时自然或人工修剪后的高度,要求乔木尽量保留顶端生长。表中所列的树木高度范围内,应每种高度都有,并结合植物造景进行高低错落搭配。 (2)地径:为所种植乔木离地面10cm处的直径,种植时最小不能小于下限值。 (3)冠幅(m):为种植时花树木经常规处理后、交叉垂直二个方向上的平均枝冠直径。在保证花树木能移植成活和满足交通运输的前提下,应尽量保留花树木原有冠幅,利于绿化尽快见效。 (4)土球(cm):为保证花树木移植成活及迅速恢复生长所需的最小带土球平均直径。所带土球应保证到放于植穴时完好不散为合格。 苗木质量 (5)所有苗木必须健康、新鲜、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症状,生长旺盛而不老化,树皮无人为损伤或虫眼。 (6)所有苗木的冠形应生长茂盛,分枝均衡,整冠饱满,能充分提现个人的自然景观美。 (7)严格设计规格选苗,应保证移植根系完好,带好土球,保证结实牢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台湾樱花(红粉佳人): 1、地径10.0cm,2、高度为3.0m,冠幅:1.8m,3、土球为60cm 南方红豆杉: 1、地径8.0cm,2、高度为3.0m,冠幅:1.5m,3、土球为60cm 福建野鸦椿: 1、地径8.0cm,2、高度为3.0m,冠幅:1.5m,3、土球为60cm (2)苗木起挖、装卸和运输:1苗木起挖、包装、运输等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出圃前应严格按照要求整形修剪,应注意保持自然的树形,保持树冠完整,不修剪维持冠形的枝条,只可适当修剪内膛细弱枝、重叠枝、枯死枝条。2乔木类苗木的土球应按规范捆绑草绳;应轻吊轻放,不得损伤苗体和造成散球。挖掘、吊装、运输中应对树干、枝条、根系采取保护措施,应捆拢树冠,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避免枝条劈裂。起吊时不得用绳索直接缚捆根颈起吊。对于苗木在起挖、装卸和运输时,由于操作不规范,造成树皮损伤的苗木,苗木验收人有权拒收。3袋苗在装卸车时严禁抛投,应轻拿轻放不得损伤苗木,袋苗土球开裂、散球,苗木验收人员有权拒收。 验收方式数据表格:验收期次说明:由国家公园管理局及共建企业组织人员对运达指定地点的苗木进行验收。验收时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及其他要求,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苗木进行验收。对规格、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苗木将坚决退货,不予接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项目完结要及时通知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接到乙方申请验收之日起,一周内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苗木经验收合格之日,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履行结束止。。
10、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苗木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提供假冒伪劣的树种,则乙方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甲方也有权力单方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 (2)、验收合格后,甲方若无故拖延支付采购款,甲方应按迟延支付的采购款额,按日千分之三的比例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3)、苗木种植后1年内发生死亡,若该苗木死亡是乙方因素造成,则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合同履行地(武夷山市星村镇)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招标文件 (2)合同标的 (3)合同金额 (4)交货地点、时间
(5)合同标的招标文件 (6)验收 (7)合同款项支付 (8)违约责任
以上八项组成合同条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一四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 乙方: | 武夷山市林家庄农业专业合作社 |
住所: | 福建省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 住所: | 武夷山市环岛东路2号305室 |
单位负责人: | 林雅秋 | 单位负责人: | 林远飞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9-5305005 | 联系方法: | 1380959235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4358374049 |
签订地点:武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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