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漳州诏安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一期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漳州-诏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350624]SH[GK]201700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624]SH[GK]2017001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7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4]SH[GK]2017001的诏安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中标通知书。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准备工作经费 | 准备工作经费 | 1 | 99154.88 |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试行)》,苍穹数码 | 合同签订生效后四个月内完工并提请验收。 | 提供1年上门免费保修服务 |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 王泽斌/15860632824 | 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8860167212 | ||||
1 | 1-2 | 土地登记数据迁移整理-已有空间数据库 | 土地登记数据迁移整理-已有空间数据库 | 1 | 198652.74 |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试行)》,苍穹数码 | 合同签订生效后四个月内完工并提请验收。 | 提供1年上门免费保修服务 |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 王泽斌/15860632824 | 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8860167212 | ||||
1 | 1-3 | 土地登记数据迁移整理-需补录更新(内业) | 土地登记数据迁移整理-需补录更新(内业) | 16256 | 726643.2 |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试行)》,苍穹数码 | 合同签订生效后四个月内完工并提请验收。 | 提供1年上门免费保修服务 |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 王泽斌/15860632824 | 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8860167212 | ||||
1 | 1-4 | 房地属性数据匹配与整合-电子数据 | 房地属性数据匹配与整合-电子数据 | 17636 | 525552.8 |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试行)》,苍穹数码 | 合同签订生效后四个月内完工并提请验收。 | 提供1年上门免费保修服务 |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 王泽斌/15860632824 | 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8860167212 | ||||
1 | 1-5 | 房地属性数据匹配与整合-电子数据 | 房地属性数据匹配与整合-电子数据 | 26358 | 392734.2 |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试行)》,苍穹数码 | 合同签订生效后四个月内完工并提请验收。 | 提供1年上门免费保修服务 |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 王泽斌/15860632824 | 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8860167212 | ||||
1 | 1-6 | 房地属性数据匹配与整合-纸质数据补录更新 | 房地属性数据匹配与整合-纸质数据补录更新 | 26921 | 802245.8 |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试行)》,苍穹数码 | 合同签订生效后四个月内完工并提请验收。 | 提供1年上门免费保修服务 |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 王泽斌/15860632824 | 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8860167212 | ||||
1 | 1-7 | 数据检查、汇交 | 数据检查、汇交 | 1 | 198652.74 |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试行)》,苍穹数码 | 合同签订生效后四个月内完工并提请验收。 | 提供1年上门免费保修服务 |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 王泽斌/15860632824 | 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8860167212 | ||||
1 | 1-8 | 不可预算经费 | 不可预算经费 | 1 | 294363.64 |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试行)》,苍穹数码 | 合同签订生效后四个月内完工并提请验收。 | 提供1年上门免费保修服务 |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 王泽斌/15860632824 | 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8860167212 | ||||
合计: | 3238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叁万捌仟元整(¥323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以甲方提交的城镇地籍数据库后4个月内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20号;
4.3交付条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质保期一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项目成果日常操作应用的培训和业务知识的更新。 3.乙方负责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 4.质保期内,乙方须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咨询支持,在收到用户通知后,必须及时响应,24小时内现场解决。。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本项目按照国家及省现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规范》等有关规定标准开展验收。 2.验收程序按照乙方作业队伍自查、甲方单位检查(或委托监理核查)、市局复查的方式,即乙方在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成果后,经过自查合格后3日内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检查,乙方须按照甲方单位检查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提交复查。 3.由于乙方的原本导致本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所造成的返工,整改所涉及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所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叁万捌仟元整(¥3238000) 2.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 (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项目启动款为合同总额的10%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323800); (2)结算方式:乙方完成各块5000个单元户的工作量后可开始逐次分期申请款项,直至全部工作量完成。结算至合同总额的80%,以最终完成的工作量为准。 (3)余下合同总额的10%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323800) 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完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于10天内支付给乙方。 (4)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为甲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帐号:1775572201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有效期到2020年11月30日止。。
10、违约责任
甲方有义务协调各个相关部门人员向乙方提供不动产数据整合的基础材料,如因甲方基础数据提供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给乙方,如因此导致乙方交付成果延期,应向乙方偿付延期损失费。 乙方违约责任有: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交成果时(如因甲方原因或有关政策变动、未及时提供资料、验收不及时等原因除外),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核定违约金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核定违约金支付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合格成果的,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核定的违约金。 2. 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引起错误登记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登记数据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拾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叁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 乙方: | 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诏安县南诏镇澹园街玉良路46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徐文中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5860632824 | 联系方法: | 1886016721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诏安县
签订日期:2018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