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六安金寨县人社局档案规范化建设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六安-金寨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标商:安徽,中标金额:,招标编号:AHJZCG2018-F030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寨县人社局档案规范化建设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AHJZCG2018-F030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26日
采购日期:2018年4月17日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宝葫芦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肥东经济开发区临泉东路25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玖万贰仟叁佰捌拾柒圆陆角整(392387.6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彭朝仓夏义全范文广李如平谢德震
(四)采购人名称: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县政府西侧
联系人:孙亚
联系方式:13195381895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财政局二楼)
项目负责人:郑凤鸣 联系电话:0564-735906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余维俊 联系电话:0564-7359096
公告期限: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8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