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厦门综合布线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厦门,所属行业分类:综合布线,招标编号:[350200]GWCG[GK]2018007,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200]GWCG[GK]2018007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8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
乙方:厦门睿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GWCG[GK]2018007的综合布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其他网络设备 | 其他网络设备 | 1 | 874613 | 632818等 | 合同签订后(60)内交货 | 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该项目质保期3年 |
合计: | 874613.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肆仟陆佰壹拾叁元整(¥874613.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金泉路99号;
4.3交付条件:布线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6.1.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6.1.3系统验收:中标人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6.1.4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6.1.5 验收时双方必须派代表参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50%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50%的备料款,即人民币肆拾叁万柒仟叁佰零陆元伍角(437306.5元)。7.2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5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45%的尾款,即人民币叁拾玖万叁仟伍佰柒拾伍元捌角伍分(393575.85元)。7.3该项目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质保金,即人民币肆万叁仟柒佰叁拾元陆角伍分(43730.65元)。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原厂规定,工程质量不符合甲乙双方确定的设计及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及限期改进;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产品,每延迟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中标价0.03%的违约金。10.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费用增加或者因工程逾期导致费用增加,则该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若因甲方需求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则该费用由甲方独立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厦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厦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4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 | 乙方: | 厦门睿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龙虎山路11号 | 住所: | 厦门市岭下南路77号恒辉商务中心506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宝宝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叶敏丽 |
|
联系方法: | 0592-2515953 |
联系方法: | 1855925351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厦门银行湖滨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8770 0120 0300 04279 |
签订地点: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