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9,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漳州无影灯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漳州,所属行业分类:无影灯,招标编号:[350622]ETH[GK]2018007,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622]ETH[GK]2018007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8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云霄县医院
乙方:江西万茂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2]ETH[GK]2018007的无影灯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合同附件。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无影灯 | 无影灯 | 1 | 229800 | MediLED76 | 合同签订之后30天之内供货 | 保修一年 |
1 | 1-2 | 高端手术床 | 高端手术床 | 1 | 949800 | Artemis | 合同签订之后30天之内供货 | 保修一年 |
1 | 1-3 | 普通手术床 | 普通手术床 | 1 | 93800 | P1050 | 合同签订之后30天之内供货 | 保修一年 |
1 | 1-4 | 血球仪 | 血球仪 | 1 | 256200 | XS-500i | 合同签订之后30天之内供货 | 保修一年 |
1 | 1-5 | 医用净化空调机组控制系统 | 医用净化空调机组控制系统 | 1 | 569000 | CHH/CVH/CCH | 合同签订之后30天之内供货 | 保修一年 |
合计: | 20986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玖万捌仟陆佰元整(¥2098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云霄县医院;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质量、性能均需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免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甲方工作人员操作,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文档(包括使用说明书、安装手册、维修手册、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商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乙双方按照制造商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共同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并在验收报告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经采购人开箱确认后,付合同总款50%;安装调试培训全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款40%;验收合格一年后,付合同总款1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2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 %。 10.2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3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2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4 违约终止合同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0.4.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0.4.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货到验收合格后,全部设备免费质保期为12个月,在质保期内,人工、材料、配件及其他相关费用全免;终身负责维护。质量保修期内设备若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8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乙方免费提供维修设备的配件费、并负责维修人员的差旅费等其他费用),24小时内维修到位。如发现设备有质量问题或发现故障,维修人员无法修复的,并影响到用户正常业务开展,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或者与用户协商在最短的时间内,无条件免费更换与原设备相同型号的全新原装产品供甲方使用。质保期过后对货物需要更换的配件将以成本价提供。乙方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维保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云霄县医院 | 乙方: | 江西万茂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云霄县云陵镇楼仔脚15号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桂桥村委会李麻仙村17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加俊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6-8526491 |
联系方法: | 1872007153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3707500000030762 |
签订地点:云霄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