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9,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漳州漳州市教育局办公OA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漳州,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编号:[350600]ZZSCGZX[GK]201800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600]ZZSCGZX[GK]2018006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9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教育局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SCGZX[GK]2018006的漳州市教育局办公OA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 | 285000 | E-COLOGYV8.0 | 中标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 | 标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应提供叁年免费上门服务及设备免费保修,厂商常驻漳州本地售后人员≥2人;质保期间,系统出现故障时,中标人须在4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完成故障排除;质保期结束后用户可选择延长质保期限,承建方需无条件支持,延长质保期按中标总价的10%/年计费,服务项目与质保期内一致 |
合计: | 285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 市政府大院 教育局;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完成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后,系统转入为期15天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系统正式投入运行,系统无故障运行30天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予以组织验收,乙方代表到现场协助验收,期间发生的系统运行费用及组织验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本采购项目合同总金额100%的正式发票和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给甲方,甲方将于2018年8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金额款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叁年。
10、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方除按《合同法》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外,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金额以本合同总金额的5%为限度。。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漳州市教育局 | 乙方: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 | 住所: | 龙文区迎宾路83号联通大楼 |
单位负责人: | 黄江辉 | 单位负责人: | 王启文 |
委托代理人: | 2018-4-19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5959688566 | 联系方法: | 1860596107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
签订日期:2018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