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浦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1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金华浦江县新光、潘周家、广安桥文保单位记录档案编制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浙江-金华-浦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浦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招标编号:HJGK-214014201800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浦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二.采购项目名称:浦江县新光、潘周家、广安桥文保单位记录档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JGK-2140142018002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 4 月 17 日
七.定标日期:2018年5月9日
八.中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 |
包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报价(元) |
地址 |
服务期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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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新光古建筑群记录档案编制 |
221500 |
浙江省东阳市艺海北路43号 |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编制(含图纸测绘)内容并通过浦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审查。按上级文物局规定时间提交审查并通过备案。 |
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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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潘周家古建筑群、广安桥记录档案编制 |
287200 |
一项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洪秀峰、许淑英、宣亚强、盛新娟、毛晗锋
十.其它事项: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1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浦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浦江县解放东路320号理和堂
联系人:朱昊震
联系电话:1366585133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浦江县西山北路169号二楼
联系人:冯美玲
联系电话:0579-84125728,18266928523
传真:0579-84119778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浦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传真:0579-8410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