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31,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抚顺电教室建设采购竞价公告,所属区域:辽宁-抚顺,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 ,采购业主: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LNZC20180401229;,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 受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电教室建设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计划编号:LNZC20180401229;
2、采购文件编号:LNZC2018-0219(1)
3、项目名称:电教室建设采购
4、采购结果如下:
包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
1 | 沈阳新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657,000.00 |
6、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5楼
7、采购结果标的物:(详见附件)。
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相关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王浩、牟林、吴博强
联 系 人:姜兰池
联系电话:23447771
合同咨询:23447772;质疑咨询:23447788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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