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永和县芝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23,截止日期:2018-11-2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永和县芝河镇霍家沟村苹果基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永和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永和县芝河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和县芝河镇人民政府委托,于2018年11月22日组织了永和县芝河镇霍家沟村苹果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SXGDZC-LGC-2018101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招标程序,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定报告推荐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单位名称:永和县芝河镇人民政府2、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永和县芝河镇霍家沟村苹果基地建设项目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日
5、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
6、中标结果: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万元) |
法人 代表 |
地址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
陕西西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286.8908 |
马随红 |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25号银河科技公寓2幢1单元11710室 |
180 |
合格 |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郭永平、乔钧、牛艳娣、王晓燕、景亚晖。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和县芝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546170822
地址:永和县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357-2103400
地址:临汾市向阳西路裕景花苑海祥E座1103号
9、本公告的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永和县芝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