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0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新乡延津县延安大道、东安大道两侧慢车道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新乡-延津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140号,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延津县延安大道、东安大道两侧慢车道升级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延安大道、东安大道两侧慢车道升级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140号
三、更正事项:由于我公司工作失误,在延津县延安大道、东安大道两侧慢车道升级改造项目招标过程中,误将延津县延安大道、东安大道两侧慢车道升级改造项目写为延津县延安大道、东安大道西侧慢车道升级改造项目,致使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所有涉及项目名称的地方均为西侧。现将本项目名称延津县延安大道、东安大道西侧慢车道升级改造项目更正为延津县延安大道、东安大道两侧慢车道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工程量、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均不变。
四、本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513733999
地址: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7073503578
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更正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