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凌源市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2-28,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朝阳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和应急养护工程,所属区域:辽宁-朝阳-凌源,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凌源市,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和应急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交发展建养发 [2018]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贴,招标人为凌源市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和应急养护工程
2.2、建设单位:凌源市公路管理段
2.3、建设地点:凌源市境内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资金来源:省补贴
2.6、计划工期: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 91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7、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于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资格审查合格后,请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项目班子成员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和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安全考核B类合格证;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试验员(检测员):具备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试验员(检测员)具备公路工程检测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考核C类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提供身份证;④法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⑤近三年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网页截图,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⑥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⑦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等资料,到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2、请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3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5.4、本项目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年3月21日上午9: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源市公路管理段
招标人地址:凌源市南大街25号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0421-682000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城路三段9-17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421-2801155 ;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