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商丘市梁园区农业畜牧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13,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商丘商丘市梁园区2018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商丘-梁园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商丘市梁园区农业畜牧局,中标商:河南星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商政采,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商丘市梁园区农业畜牧局委托,就商丘市梁园区2018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磋商、评审,现将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2018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9)127号。
1.3 项目编号:商梁财采购(2019)036号。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内容:商丘市梁园区2018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 工程地点:商丘市梁园区境内。
2.4 预算金额:3966788.00元。
2.5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双层双膜钢骨架温室大棚(18*60*5.6)15座(含风机);配套水肥一体化设备及管道建设等。
2.6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7 资金来源:财政+自筹资金。
2.8 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合格。
2.11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12 采购控制价:3966788.00元。
三、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3.1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3.2 公告时间:2019年2月22日。
四、磋商信息
4.1 磋商日期:2019年3月11日。
4.2 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室。
4.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王文明、王致远、李素平。
五、磋商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星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3965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伍仟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尚艳峰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61709989 综合得分:85.27分
注册地址:滑县万古镇邮政局东侧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中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396488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朱红岩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51581575 综合得分:81.47分
注册地址:商丘市梁园区神火大道园中园小区A1-604室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第三成交候选人:焦作市筑城建筑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3965288.00元 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伍仟贰佰捌拾捌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平均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11122842 综合得分:79.33分
注册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建屯村村西头丰收路南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经采购人商丘市梁园区农业畜牧局确认成交供应商为:
成交人:河南星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3965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伍仟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尚艳峰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61709989 综合得分:85.27分
注册地址:滑县万古镇邮政局东侧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无
七、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商丘市梁园区农业畜牧局纪检监察室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商丘市梁园区农业畜牧局
地 址:商丘市梁园区民主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0-2229112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1779775083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赵女士、17797750831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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