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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9-04-18 02:11:1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辽宁-沈阳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9.4.17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沈阳2019~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2019~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9~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为“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19~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包括:2019~2020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路面及桥梁维修工程;2019~2020年沈阳至吉林高速公路(抚南段)超薄磨耗层预防性养护项目;2019~2020年沈阳至彰武高速公路超薄磨耗层预防性养护项目;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加固与病害处治工程;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标线重新施划工程;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标志缺陷改造工程;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海盘及大盘收费站拆除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各标段内养护维修工程的施工监理,每个标段监理设置两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第1标段的总监办下设4个驻地办,第2标段的总监办下设4个驻地办)。对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养护维修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并按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第1、2标段均须设立1个工地试验室,且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应满足项目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对应施工工程

工作内容

1

沈阳、盘锦、沈抚、辽阳、鞍山、营口、大连、金普8家分公司组织并负责管理的2019~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各施工标段工程的进度、质量、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施工准备、工程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施工安全监理和文件资料管理;负责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完成规定的试验检测任务。

2

葫芦岛、锦州、朝阳、阜新、桃仙、本溪、丹东、铁岭8家分公司组织并负责管理的2019~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服务周期

2019~2020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路面及桥梁维修工程、2019~2020年沈阳至吉林高速公路(抚南段)超薄磨耗层预防性养护项目、2019~2020年沈阳至彰武高速公路超薄磨耗层预防性养护项目的监理服务周期为2年。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加固与病害处治工程;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标线重新施划工程;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标志缺陷改造工程;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海盘及大盘收费站拆除工程的监理服务周期为1年。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均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企业业绩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完成过1个“10km及以上的新建(改扩建或养护维修)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标段监理任务。

注:企业业绩(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应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主要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新建(改扩建或养护维修)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标段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主要人员业绩(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应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财务能力

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的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投标人在近两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招标人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至 2019 年 4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标段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5 月 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24-82364407

传    真:024-8236441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关键字:监理,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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