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镇江市体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镇江2019年健身器材采购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江苏-镇江,所属行业分类:健身,招标代理: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镇江市体育局,招标编号:ZJHX-,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镇江市体育局2019年健身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ZJHX-(2019)公字第176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7月15日
招标文件内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有所变动,特此发布变更公告。
变更前: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 |
价格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注1:上述“最低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合理的。如果最低报价属于恶意竞争或明显低于成本价,评审专家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注2: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视同符合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30 |
二 |
企业综合实力 |
1.同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5培训管理体系评价证书”得4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均不得分。 2. 提供所投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险、产品公众责任险、保额累计≥2000万的,得2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 4.投标人获得中国环境标志(II型)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 |
10 |
三 |
企业荣誉 |
1.获得全国体育职业技能大赛特别贡献奖的,得3分。 2.获得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的,得3分。 3.获得中国轻工化工物质流通协会颁发的“中国绿色材料标志授权使用证书”得3分。 4.获得国家级企业认定技术中心的,得3分 备注:国家级企业认定技术中心发布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颁布的。 |
12 |
四 |
业绩 |
提供投标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室外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单个采购合同100万元(不含)以上的,提供一份得0.5分;单个采购合同200万元(不含)以上的,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复印件,否则该项不得分,原件备查)。 |
6 |
五 |
技术参数 |
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基本分的,得12分;技术参数指标优于招标要求的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加2分。本项满分14分。若评委会认定偏离程度过大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4 |
六 |
样品分 |
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根据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样品的品质、加工水平、用材质量、配置或技术参数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评分。优的得13-15分,良的得8-11分,一般的得3-5分,本项最高得15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投标样品的作无效标处理)。 |
15 |
七 |
售后服务 |
1.投标人在江苏省内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承诺,若投标供应商是非江苏省范围内注册的,在江苏省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点或代维公司。如设有售后服务点,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如设有代维公司,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只能与一家公司合作,提供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与投标供应商的唯一合作函(格式自拟),并且提供代维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齐全的得4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2.投标人在江苏省范围内有缴纳社保的技术服务人员,按照缴纳人数,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有效的缴纳社保证明)。 3.提供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CTEAS1001-2017七星级证书的,得3分,六星级证书的得2分,五星级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3.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售后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措施,评委根据其优劣情况,横向比较: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2 |
八 |
标书制作 |
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胶装及双面打印的得0.5分,具有正确目录索引的得0.5分。 |
1 |
现变更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 |
价格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注1:上述“最低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合理的。如果最低报价属于恶意竞争或明显低于成本价,评审专家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注2: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视同符合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30 |
二 |
企业综合实力 |
1.根据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5培训管理体系评价证书”,以上每有一份证书得1分,本项共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提供所投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险、产品公众责任险、保额累计≥2000万的,得2分;累计在1000万(含)-2000万之间的,得1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提供保单或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三 |
企业荣誉 |
1.获得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的,得3分;获得由省级体育局颁发的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的,得2分。(提供证书或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获得国家级企业认定技术中心(或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获得省级企业认定技术中心(或获得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提供证书或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四 |
业绩 |
提供投标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室外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单个采购合同80万元(不含)以上的,提供一份得0.5分;单个采购合同160万元(不含)以上的,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复印件,否则该项不得分,原件备查)。 |
6 |
五 |
技术参数 |
1、所投产品必须满足通用技术要求,如部分投标产品参数与招标要求有偏离,但不影响实际使用,且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对应的国体证书一致,即可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14分;技术参数如不满足以上条件视为负偏离,每有一项扣0.5分。技术参数指标优于招标要求的(请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特别说明)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加2分。本项满分16分。若评委会认定偏离程度过大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所投产品所用材料或配件或整体产品获得节能环保方面相关证书或证明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
18 |
六 |
样品分 |
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根据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样品的品质、加工水平、用材质量、配置或技术参数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评分。优的得13-17分,良的得8-11分,一般的得3-5分,本项最高得17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投标样品的作无效标处理)。 |
17 |
七 |
安装调试验收 |
根据投标文件中对供货、安装方案及质检验收方案的描述,结合施工队伍描述及施工规范说明,由评委酌情分档给分,优秀者得4分,良好者得3分,中等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 |
4 |
八 |
售后服务 |
1.投标人在江苏省内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承诺,若投标供应商是非江苏省范围内注册的,在江苏省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点或代维公司。如设有售后服务点,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如设有代维公司,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只能与一家公司合作,提供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与投标供应商的唯一合作函(格式自拟),并且提供代维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齐全的得4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2.投标人在江苏省范围内有缴纳社保的技术服务人员,按照缴纳人数,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有效的缴纳社保证明)。 3.提供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CTEAS1001-2017七星级证书的,得3分,六星级证书的得2分,五星级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3.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售后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措施,评委根据其优劣情况,横向比较: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2 |
九 |
标书制作 |
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胶装及双面打印的得0.5分,具有正确目录索引的得0.5分。 |
1 |
招标文件的其他事宜不变。
采购人:镇江市体育局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1号(体育会展中心体育场C号门)
联系人:包政 电话:13101920959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项目联系人:杨益琴、徐建平,
联系电话:13605280672 13016803003;
特此通知!
给各有关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