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1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通州湾示范区2019-2022年度城市道路保洁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南通-通州,所属行业分类:道路,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通州湾示范区2019-2022年度城市道路保洁项目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至少具备电动三轮保洁车43辆,汽车发动机底盘后压式压缩车核定载重量为3T及以上1辆,汽车发动机底盘核定载重量5T及以上洗扫车3辆、核定载重量为8T及以上高压冲洗车、洒水车各1辆,督查管理皮卡车1辆。电动三轮保洁车需提供购置合同,压缩车、扫地车、冲洗车、洒水车、皮卡车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自有产权证明,车辆在有效期的保险单据及车辆行驶证。以上车辆均为投标人自有车辆。”修改为“投标人至少具备电动三轮保洁车43辆,汽车发动机底盘后压式压缩车核定载重量为3T及以上或总质量为7T及以上1辆,汽车发动机底盘核定载重量5T及以上或总质量10T及以上洗扫车3辆、核定载重量为8T及以上或总质量15吨的高压冲洗车和洒水车各1辆,督查管理皮卡车1辆。电动三轮保洁车需提供购置合同,压缩车、洗扫车、冲洗车、洒水车、皮卡车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自有产权证明,车辆在有效期的保险单据及车辆行驶证。以上车辆均为投标人自有车辆。”
技术标企业自有设施设备中“以上道路作业车辆含核定载重量3吨及以上扫路车、核定载重量3吨及以上洗扫车、核定载重量8吨及以上高压冲洗车、核定载重量5吨及以上洒水车”修改为“以上道路作业车辆含核定载重量3吨或总质量8吨及以上扫路车、核定载重量3吨或总质量8吨及以上洗扫车、核定载重量8吨或总质量15吨及以上高压冲洗车、核定载重量5吨或总质量10吨及以上洒水车”
技术标本项目拟配备车辆情况中“核定载重量5吨洗扫车每增加一辆可加2分,8吨冲洗车带抑尘功能的加2分”修改为“核定载重量5吨或总质量10吨及以上洗扫车每增加一辆可加2分,核定载重量8吨或总质量15吨及以上冲洗车带抑尘功能的加2分”
评标办法技术标中“1.投标人保障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被政府部门评选为劳动关系和谐(或示范)企业的,国家部委级别的得2分、省级政府部门的得1分、市县(区)政府部门级别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纳税信用等级连续4年评定为A级的得2分,评连续2-3年评定为A级的得1分,1年的得0.5分,未评定为A级的不得分。”调整为“1.投标人保障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被政府部门评选为劳动关系和谐(或示范)企业的,国家部委级别的得1.5分、省级政府部门的得1分、市县(区)政府部门级别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纳税信用等级连续4年评定为A级的得1.5分,评连续2-3年评定为A级的得1分,1年的得0.5分,未评定为A级的不得分。本条1、2项共计最高得分为3分”
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