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19,公告主要内容为:合肥安徽医科大学和平苑二期临时用电改造工程含临时配电房施工,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和平苑二期临时用电改造工程(含临时配电房)施工
项目编号: JG2019-05-144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9月16日
安徽医科大学和平苑二期临时用电改造工程(含临时配电房)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江苏昆山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开发区青阳南路161号
投标报价:880573.53元(大写:捌拾捌万零伍佰柒拾叁元伍角叁分)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黎明水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产业园秀水路4号
投标报价:957047.57元(大写:玖拾伍万柒仟零肆拾柒元伍角柒分)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杭州高航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413号633室
投标报价:934000.00元(大写:玖拾叁万肆仟元)
评委名单:王丽、田秀云、董黎明、孔建国、龚仁玺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 合肥市梅山路8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908室
项目负责人:徐鹏、王一凡
联系电话:0551-62220258、62220252
公示期: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楼910室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ahzfcg.gov.cn)发布。
特此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