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阜阳工业经济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7,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阜阳户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安徽-阜阳,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阜阳工业经济学校,中标商:安徽与众不同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8600.00元,招标编号:FSCG_SZ201913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阜阳工业经济学校户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工业经济学校户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CG_SZ2019133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0日
采购日期: 2019年10月1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与众不同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D幢2102/2102夹
成交金额:138600.00 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范道章、李亚东、倪鹏锐
采购人名称:阜阳工业经济学校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阜南路889号(南校区)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方式:0558-2703272
采购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456号中国人寿大厦10F
项目负责人:谭工 联系电话:0558-2559916、18133105605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2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6 日至2019年10月17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阜阳工业经济学校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阜南路889号(南校区),联系电话:0558-270327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239007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1、阜阳市捷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需求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阜阳工业经济学校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