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安徽师范大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8,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芜湖2019年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13包基础教育设备采购3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芜湖,所属行业分类:设备,采购业主:安徽师范大学,中标商:安徽爱威,中标金额:419190,招标编号:ZB201907091-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13包基础教育设备采购3(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ZB201907091-0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25日
开标日期:2019年10月1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爱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奥韵康城20#楼1-302
中标信息: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13包基础教育设备采购3(三次招标)
中标价:41919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潘尚莲、李勇竞,徐飞、黄欣治、胡飞翔
招标人名称:安徽师范大学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189号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方式:0553-5910277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722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18255378289
收费标准:按芜湖2016年139号文件规定
收费金额:5030元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7日至2019 年10月1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722,联系电话:18255378289,电子邮箱:895662746@qq.com。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