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中标公告 > 安徽招标网 > 蚌埠招标网 > 正文
安徽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2021年度测绘服务项目中标公告BB2019WHCGZ1261
2020-01-06 18:15:3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安徽-蚌埠-五河县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20.01.06 中标金额:  :1元

摘要:本公告受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06,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蚌埠2020~2021年度测绘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蚌埠-五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编号:BB2019WHCGZ126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2021年度测绘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B2019WHCGZ1261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选定一家测绘服务中介机构承担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土地收储、出让、划拨、办证(其中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办证按宗计算费用)等工作中涉及的单项测绘服务工作等。详见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日期2年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约120万元,具体以县局上报县财政预算的数额为准(1、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等工作中涉及的单项测绘服务工作最高限价为:40元/宗;2、其他测绘工作涉及的单项测绘服务工作最高限价为:40元/亩。)

7、采购公告日期:20191213

8、采购时间:2020139时00分

9、评标委员会名单:江守钰(主任评委)、李晓平袁国友张作君姜球(采购人代表) 

10、采购单位名称: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五河县人民政府院内办公大楼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卢晓东,联系电话:0552-5021289

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3层南

项目负责人:李海心,联系电话:18096552697

12、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收费金额壹万陆仟元整

13、公告期限:20201日至20201

14、中标人

名称: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5-8层,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等工作中涉及的单项测绘服务中标金额:1元/宗

其他测绘工作涉及的单项测绘服务工作中标金额36元/亩

资格能力条件:测绘乙级资质(不动产测绘乙级资质、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质量:/

业绩:霸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项目(业绩时间2017月,合同规模381.76万元);②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整合项目(业绩时间20173月,合同规模146.66万元);③闻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整合服务项目(业绩时间201610月,合同规模139.80万元)

获奖:①河南省建设用地全程动态监管系统研究(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颁发时间:2015年10月);②湖北省矿政管理信息化系统(一张图管矿)(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颁发时间:2015年10月)

项目负责人:陈汉聪

项目负责人业绩:/

综合评标法得分:71.22分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3层,联系电话:18096552697。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纸质版质疑函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anhuijianxing@163.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1

附件:

1、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关键字:其他,安徽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