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盘山县佳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8,截止日期:2020-3-19,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盘锦盘山县农用地租赁和提质改造项目田间道路及泵站工程二次,所属区域:辽宁-盘锦-盘山县,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盘山县佳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农用地租赁和提质改造项目(田间道路及泵站工程)已经盘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盘山县农用地租赁和提质改造项目(田间道路及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县行批字[2019]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佳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盘山县农用地租赁和提质改造项目(田间道路及泵站工程)
2、招标单位:盘山县佳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盘锦市盘山县东郭镇、石新镇、羊圈子镇、胡家镇
4、资金来源:自筹
5、计划工期:2020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26日,计划工期30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6、招标范围:改建田间道路,路面宽3.5m,路基宽4.0m,道路总长9000m,面积约31500平方米;改建泵站4座,流量均为5立方米/秒。
7、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估算价:1071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资格条件: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及地点:请于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5日(节假日休息),8:30时-11:30时,13:30时-16:30时,在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5)信用报告(BB级(含BB级)以上)复印件、网站公示页加盖公章;(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交纳的形式和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2020年3月16日15:00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20年3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山县佳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盘山县新县城
联 系 人:蔡乐
电 话:0427-558606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427-2875330
账户名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 号:2100 1730 9370 5250 3910
电 话:0427-355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