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灵璧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18,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宿州灵璧县教体局县城小区幼儿园改造项目A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宿州-灵璧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灵璧县教育体育局,招标编号:2020009,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灵璧县教体局县城小区幼儿园改造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教体局县城小区幼儿园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20009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16日
采购日期:2020年3月17日
成交单位名称:宿州市飞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桃李文苑小区8#楼3号
成交金额:1991420.89元
项目经理:苗国圣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01785449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灵璧县教体局县城小区幼儿园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 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孟现伟、李仁群、李慧敏
采购人名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965315790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璧县
项目负责人:李新宇 联系电话:18155763950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皖价服2007[86]号文。
收费金额:30085.04元(招标代理费、造价费,不含专家评审费)。
公告期限:2020年3月17日至2019年3月18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东方名城3栋一单元1504室,联系电话:18155763950。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