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19,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宿州灵璧县老旧小区阳光小区整治改造项目A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宿州-灵璧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标商:安徽远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678990.44,招标编号:2020025,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灵璧县老旧小区(阳光小区)整治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灵璧县老旧小区(阳光小区)整治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20025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 年3月11日
采购日期:2020年3月18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 /
成交供应商名称: 安徽远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隅顶口
成交金额:3678990.44元
项目经理:胡振江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17182761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灵璧县老旧小区(阳光小区)整治改造项目
评审委员会名单:许磊 张西彬 赵晓晓
采购人名称: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庄股长
联系方式:139653212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璧县钟秀锦城
项目负责人:袁中君 联系电话:18297676116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皖价服[2007]86号文;
公告期限: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9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钟秀锦城,联系电话:1829767611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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