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舒城县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3,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六安政府机关大院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六安-舒城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舒城县,中标商:合肥市华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SZCGS2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舒城县政府机关大院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舒城县政府机关大院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GS2020-0001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9日
开标日期:2020年3月2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市华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肥东经济开发区包公大道南侧
成交金额:叁拾捌万玖仟伍佰贰拾陆元整(389526.1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舒城县政府机关大院绿化养护服务,389526.10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宏江,周宗亮,董四秀
采购人名称::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
联系人:董四秀
联系方式:18110687695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项目负责人:王工联系电话:0564-8568652
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零
公告期限: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4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电话:0564-856862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供应商主要业绩:/
2、项目节约率:20.59%
特此公告。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