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4,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巢湖和县香泉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巢湖-和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采购业主: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中标商: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90000.00,招标编号::,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和县香泉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和县香泉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F-2020-005(MASCG-2-F-F-2020-003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2月9日
采购日期:2020年3月20日
定标日期:2020年3月23日
项目公告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高新区综合服务区B6栋
成交金额:390000.00元
磋商文件: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磋商小组名单:梁宇晖(组长)、马世银、陈宁
采购人名称: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香泉镇
联系人:陈宁 电话:183155228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项目负责人:黄加芳 联系电话:0555-5130789、18119951086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5%
收费金额:9000.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24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联系电话:1811995108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
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
附件:F-2020-005和县香泉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