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简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垃圾房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成都 | 中标商: | 四川雄州炬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4.02 | 中标金额: | 448600. |
摘要:本公告受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02,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简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垃圾房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采购业主: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中标商:四川雄州炬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48600.,招标编号:512081202000004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简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垃圾房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2081202000004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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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4-02 15:10 |
代理机构 |
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7636322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1栋29层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唐先生 |
采购人 |
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地址 |
简阳市简城正中街116号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27568906 |
采购人联系人 |
陈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何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7636322 |
行业划分: |
N7723 |
成交日期 |
2020-04-02 10: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20-03-13 15:18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杨秀莲(组长)、王用军、任岸英(采购人代表) |
评审时间 |
2020-03-27 10:3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为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简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垃圾房建设项目,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共建设14座农村垃圾房(地址分别为:详见简城街道农村垃圾房建设拟选址表,附件1) 主要包括:农村垃圾房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农村垃圾房,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详见本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 环境保护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二)采购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另册)。 (三)项目要求: 1、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详附)。 2、工程质量应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内: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执行。 4、缺陷责任期内,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24小时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5、文明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施工标志;应将维修用料堆放整齐;应对施工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6、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并承担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 7、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及时间要求: 1、服务地点:简城街道农村垃圾房建设拟选址表(附件1)指定地点。 2、项目进度要求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 (二)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1、报价要求: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单个垃圾房金额,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综合单价的测定应按设计要求、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为前提。投标人总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该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费用的总和,以及按设计规定和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进行的测试、试验费用、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30%合同款;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55%工程量价款;本项目决算完成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15%工程量价款。 (三)其他要求 1、因本项目工期进度要求高,供应商成交后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签订合同,若因供应商原因未签订合同或延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取消成交资格。 2、响应时间:在保修期内,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7-24小时服务。如遇到紧急处理情况,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的1小时内响应;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验收方法和标准: 1、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及川财采〔2015〕32 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相关工程质量按国家现有相关质量标准执行。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448600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简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垃圾房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4;单价:448600元;服务要求:一、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述:为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简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垃圾房建设项目,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共建设14座农村垃圾房(地址分别为:详见简城街道农村垃圾房建设拟选址表,附件1)主要包括:农村垃圾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农村垃圾房,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详见本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环境保护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二)采购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另册)。(三)项目要求:1、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详附)。2、工程质量应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内: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执行。4、缺陷责任期内,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24小时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5、文明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施工标志;应将维修用料堆放整齐;应对施工垃圾做到日产日清;6、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并承担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7、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雄州炬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简阳市简城建设中路152号D2幢32号1层;中标金额:4486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预算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由各包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4500 |
采购文件 |
附件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简阳市备案号:(2020)0025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13日,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联系电话:028-87636322。九、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本项目成交标的名称:简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垃圾房项目;主要包括为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简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垃圾房建设项目,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共建设14座农村垃圾房。十一、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十二、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注: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十三、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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