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16,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电子检务工程审计、财务决算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HNSXXJ-2020-0500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审计、财务决算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HNSXXJ-2020-05003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4-03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4-14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3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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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审计、财务决算项目 | 320000 | 北京君益致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3幢10层301006室) | 91110105740002589J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电子检务工程项目进行工程审计以及财务决算。供应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并实施,编制工程项目管理审计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并配合通过自治区发改委验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刘茵、张莉、鄢世茹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姬建伟
联系电话:0991-2308167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白勇
联系电话:0991-8803651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项目审计、财务决算服务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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