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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双流区彭镇一标三实、部分综治维稳、背街小巷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0-08-07 17:55:5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四川-成都-双流县 中标商:  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8.07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07,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双流区彭镇一标三实、部分综治维稳、背街小巷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双流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22202000043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22202000043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双流区彭镇一标三实、部分综治维稳、背街小巷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社区十组(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1楼大厅)     中标(成交)金额 251292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双流区彭镇一标三实、部分综治维稳、背街小巷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服务范围: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辖区内。服务要求:城乡社区网格内,发现、搜集和报告问题隐患,采集人、地、物、组织等基础信息,排查劝调一般矛盾纠纷,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协助做好拆违治违等其他工作任务中所需承担的责任。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李芊芊,李想,李剑辉,马革萍,钟芳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1.收取标准: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计算,代理费30800元。 2.收取方式:中标供应商领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30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编号:(2020)0268号,品目编码及名称:C99其他服务;2、预算金额:人民币26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600000元;3、监督管理办公室: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4、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并承诺提供“融资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人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的融资服务,银行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2360863&tn=2 ;5、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本项目已完成需求论证;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8、其他项目信息详见附件“招标文件”。9、本次采购项目中所指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是: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     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交通路三段70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28-85850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新希望国际A座20楼200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女士;联系电话:028-85179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女士     电话: 028-8517939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关键字:其他,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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