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兴区月亮街和天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内江市东环路(国道321至光华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内江-东兴区 | 中标商: | 成都四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9.28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9,公告主要内容为:内江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兴区月亮街和天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内江市东环路国道321至光华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内江-东兴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中标商:成都四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011202000096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0112020000960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兴区月亮街和天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内江市东环路(国道321至光华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四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155号3栋1单元13楼130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414,0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东兴区月亮街和天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内江市东环路(国道321至光华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东兴区月亮街和天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内江市东环路(国道321至光华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起于321国道,沿铁路北侧向东分别与建设路、高桥西路平交后止于光华大道,道路全长约1238m,宽20m(建设路设计路宽幅24米);服务要求:(一)质量控制
1.组织采购人、承建单位召开工程实施准备会议,做出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2.组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报审表;
3.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出记录,并经三方签认;
4.检查承建单位工程进场人员与响应文件的一致性;
5.执行质量监督和控制,并做监理日志;
6.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采购人。
(二)成本造价控制
1.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项目款支付意见,报采购人签认;
2.审查签认收方记录,并做工程备忘录;
3.及时处理各种索赔申请。
(三)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督查承建单位安全文明措施的实施情况,有任何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信息合同档案管理措施
1.妥善管理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监理通知、监理日志和工程备忘录等资料;
2.监督采购人和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工程文档;
3.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采购人提交监理报告;
4.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五)其他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提出的其他工作;服务时间:1.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服务标准:1.供应商在验收准备完成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或质量验收报告。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4.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四川省政府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吴虹SC1010151;骆志勇SC1005505;赵飞(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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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采取固定收费方式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因系统字数限制,显示不完整。该项目的名称:东兴区月亮街和天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内江市东环路(国道321至光华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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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东兴区北环路62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32-227215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35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832-21218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罗女士 |
电话: |
0832-212188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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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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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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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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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监理,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