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正兴场镇及农村清扫 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成都 | 中标商: | 成都桂溪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11.12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2,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正兴场镇及农村清扫 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中标商:成都桂溪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862020000787,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862020000787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正兴场镇及农村清扫 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A包:成都桂溪环卫服务有限公司;B包:成都安凯清洁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A包: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222号1幢2单元5楼;B包: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西二路216号1层 |
中标(成交)金额 |
A包:5589328.80元/年,B包:1987500.00元/年。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A包:服务范围:正兴街道辖区。服务要求:辖区内含场镇、农村区域内道路、人行道、公共区域、市政设施(果皮箱、路灯、道路栏杆、花台等)、环卫设施等的清扫、保洁;清除区域范围内的“牛皮癣”等;绿化带保洁;可视范围内垃圾清除及协助辖区内道路可视范围乱堆乱放杂物清除;迎接突击性检查工作等等。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达到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和质量标准。B包:服务范围:正兴街道辖区。服务要求:正兴街道和农村、主要道路、垃圾中转站、中转点的垃圾清运,项目区内共约287个垃圾桶点的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站,做到日产日清,保持桶体清洁;迎接突击性检查工作等等。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达到生活垃圾收运和环卫设施管理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陈巧、钟先泗、张洪、朱晓川及采购人代表刘承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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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10%计取;2、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A包:44687元,B包:2061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编号:20200381号。2、本项目共2个包,预算金额:795.09万元/年,其中A包:人民币577.41万元/年,B包:人民币217.68万元/年。3、采购品目名称均为:C1601(城镇公共卫生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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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成都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广东街24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567101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玖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1栋10层0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028-8447096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陶老师 |
电话: |
028-8447096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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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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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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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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